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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4〕1号)文件精神,确保顺利完成2024年“专升本”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68.33万余㎡,教学用房面积29.75万余㎡,实验室面积15.25万余㎡。目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8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253万多册,电子图书226万种(305万多册)。现有专任教师1205人,正高级149人、博士470人。拥有国家杰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芙蓉学者等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18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9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学校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充足,先后获批国家大学生文化教育基地、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国家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12个,省级教学和科研平台120余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400余个。获批国家一流专业5个、国家一流课程5门、省级一流专业24个、省级一流课程(金课、示范课程)74门。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学副院长、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教务秘书、学工办主任组成,具体落实“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专升本”工作,并对违纪者进行追责问责。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待省厅文件下发后再另行公布。
四、招生对象
2. 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4年7 月31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或在湖南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入伍前就读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高校学历、且户籍为湖南省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
3. 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五、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系统。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 (从 https://zsb.hneao.cn/ks/下载)自行完成注册、完善报名信息、填报志愿。
(二)免试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1月29日8时至2月2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和报名;于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填报志愿,其中,未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三)普通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脱贫家庭应届毕业生)于1月29日8时至2月2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和报名;于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填报志愿,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四)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我校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报考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不能对应专业的赛项除外),如填报其他专业的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其他详细要求见《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文件。
六、考试缴费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于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缴纳考试费。
4. 缴费要求。
(2)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如有变动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七、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及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加试科目等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考点均设置在我校。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官网“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网址https://www.huas.edu.cn/info/1017/12580.htm)。
2. 专业综合科目(含加试科目)。专业综合科目(含加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定于2024年4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4月18日-20日期间登陆“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按照我校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五)成绩复核。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7日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 “专升本信息平台”或其他平台查看。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 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六)免试生。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参照《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免试考生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测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30日,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2。
八、录取公示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生录取。
3. 报考我校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的考试及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 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追加计划。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五)公示。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官网上将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籍学历管理
(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退役的学生报到时需要将退役证提交给我校,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9月底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我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湖南文理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联系方式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杜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36-7186339。
十一、学校校址
湖南省常德市滨湖路1708号湖南文理学院(新校区)邮编:415000
十二、其他事项
(一)学生考试报名费、学费、学杂费等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3。
(二)学校“专升本”工作监督小组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并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三)学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学校制定完善的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有关工作操作指南,加强对我校专升本考试全过程的指导,坚决防止失密、泄密的发生。
(五)违规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六)本方案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专升本”专业综合科目考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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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湖南文理学院官网